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购买保险以后,如果被保险人想要另外指定保险受益人,那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吗?如果可以的话,那被保险人在变更受益人时要注意什么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保险法》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单上作出批注。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因此,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或在指定受益人后改变自己的决定。
刚才我也提到了,变更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权利,实践中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的情况也较常见,为了避免法律纠纷,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时应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变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其在保单上作出批注。
其次,这种意思表示应独立作出,避免混合在遗嘱当中,并明确追加或变更受益人的意思。
因为,根据《继承法》公民只能通过遗嘱处分遗产,而保险金是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如果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之后,又通过遗嘱分配保险金,将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发生纠纷之后,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从而达不到变更受益人的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对其他法律问题还有不了解的话,也可以随时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