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毒犯罪什么是推动明知
在毒品犯罪中,法律是处罚一个人明明就知道那个是毒品而去买卖毒品。在毒品犯罪中,法律不处罚不知道那是毒品而买卖的人。明知在法律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明明就知道这是毒品,确定无疑的,一种是从你的外在行为表现来看,可以断定你知道就是毒品,除非你提出相反的证据。
在毒品犯罪中,由于毒品犯罪具有隐蔽性,时间和空间都很难掌握。在毒品犯罪中,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这是毒品,法律规定了,明知和推定明知两种情形。
二、毒品犯罪推定明知有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和其他检查站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为他人携带的箱包、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所携带的物品内查获毒品的;
(二)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邮寄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三)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或丢弃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四)体内藏匿毒品的;
(五)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不等值的报酬而携带、运输毒品的;
(六)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毒品的;
(七)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毒品,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的;
(八)其他有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上述情形的前三种情形表现为执法人员检查时,从其所携带的物品内查获毒品,并且行为人有蒙蔽、逃避或者抗拒检查,或者未如实申报的行为,也不能对委托其携带物品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情况交待清楚。第4、6、7种情形表现为采取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交接毒品,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携带和交接方式。第5种情形表现为为他人携带、运输物品的报酬明显不合市场交易常规,违背常理。第8种情形是兜底性规定,可以包括其他有证据足以证明应当知道的情形,如用特制设备运输毒品或者在运输工具的隐蔽部位藏匿毒品的;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站点的;以虚假地址和身份办理托运手续的;多次为同一毒品犯罪分子运输毒品的;曾因同一种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等等。至于明知的程度,只需明知犯罪对象是毒品,而无需完全清楚毒品的数量、质量、品种、含量、成分等物理、化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