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哪些情况能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2)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仍不能交房,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又未征得购房者的同意。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二、退房需要哪些程序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第二步: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如何向开发商主张赔偿损失:
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不足部分可另行要求赔偿。
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项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过错的,开发商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