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把原来自有的一套十多年的房子卖掉,重新购买一套离我工作地点近一点的。我听中介部门说卖二手房要交个人所得税,所以想问一些律师是怎么交的,另外,像我这种情况,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有哪些优惠政策等问题。
首先,关于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我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 其次,我国关于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缴纳上的确有一些优惠政策。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按以上来看,如果您在出售住房后1年内再次购房,符合第二种情况则按第二种情况办理;
如果符合第一种情况,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