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我想将自己享有的股份转让股东以外的自然人A,但是其他股东不同意,公司章程也没有详细规定。我该怎么办?谢谢!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股权转让方面的知识,实践中股东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往往会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的股东,但由此引发的股权纠纷也多种多样,不同形式下的股权纠纷,处理模式和依据的法律不同。
就您咨询的问题而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七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像您的情况,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也就是是说,如果你单纯的只是想转让股权的话,股东不同意的情况下,应当由不同意的股东购买,总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受阻的,但是如果您是只是想把股份转让给自然人A的情况下,你就必须和其他股东坐下来好好协商。
因为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以上是关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股,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等问题的分析与回答,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或者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