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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证办真婚礼 男子未离婚又“结婚”

此文章帮助了2015人  作者: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邓某(男)已婚,在妻子王某(女)离开家后,与车某某(女)相恋并同居,并于2010年利用假结婚证与车某某举行了婚礼。区检察院已重婚罪将邓某起诉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经审查查明,2004年,邓某与妻子王某结婚,并于2005年认识车某某。在2006年王某离开家后,邓某与车某某谈恋爱并于2008年正式同居。2010年,车某某提出要与邓某结婚,邓某哄骗车某某自己已经和王某离婚,但因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没有更改,因而不能与车某某办理新的结婚证,并提出先办理一个假结婚证在其办婚礼的时候使用,车某某同意。2010年10月24日,邓某利用事先伪造的结婚证件在北京贵宾楼饭店与车某某举行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被告人邓某于2010年11月23日经警方传唤到案。

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侵犯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喻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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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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