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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达成离婚协议后的离婚程序

此文章帮助了93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

其中“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

其中“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

其中“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

二、夫妻达成离婚协议后的离婚程序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选择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通过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手续非常简便。

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是公民之间的民事协议,只要不违反国家禁止性的法律规定当然也是有效。签离婚协议书,是基于对对方非常信赖,靠对方信誉来履行的。如果男方不履行义务,女方只能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当然达成离婚协议后是选择到法院还是到民政局办理,也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以及夫妻达成离婚协议后的离婚程序的具体情况,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如果您有难以把握的地方,不妨咨询一下婚姻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解决您的问题。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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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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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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