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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怎样提出,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27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申请怎样提出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 离婚有两种形式:

1、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

2、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

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

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选择管辖法院:

1、 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 被告不在中国境内的、失踪的、被劳教、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立案: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起诉方(原告)首先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供结婚

3、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4、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申请怎样提出,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你们双方可以直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但是需要对财产和孩子问题也达成一致约定才行。如果一方不同意或是因为财产、孩子有纠纷的话,就只能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了,建议最好起诉前就自己的情况咨询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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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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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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