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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约定哪些事项,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10人  作者:福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协议需约定哪些事项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须就以下几个方面问题达成一致:

1、离婚原因(感情破裂、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抚养(子女与何方抚养,未抚养的一方对子女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以及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关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经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律师提醒:在司法实践中,婚姻关系的解除很少能够做到夫妻双方达成合意而协议离婚(自愿离婚)的,都会遇到一些问题没有办法达成合意或者双方感情破裂没有办法协商,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咨询律师,避免矛盾的扩大化,给自己带来没有必要的麻烦。

福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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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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