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深圳婚姻律师  >  离婚财产  >  离婚房产  >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2484人  作者:深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在结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房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的房屋出资,且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自己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其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出资购置房屋,但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同时将该房屋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下,那么应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配。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结婚前由父母部份出资,子女贷款购房

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的房屋部分出资,并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剩余部分由子女贷款,那么父母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其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婚后若其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已偿还的银行贷款中(含本金与利息),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归配偶所有。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结婚后由父母全额出资购房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子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在其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况下,从社会常理出发,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共同赠与,在子女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权属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的名下,一般应认定是明确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房屋权属登记在出资者子女配偶的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明确表示是向其个人的赠与的,可认定为个人财产,否则宜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结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子女贷款购房

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后为其购置的房屋部分出资,并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下,剩余部分由子女贷款,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条文中的“应当认定”是指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五、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双方父母购买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都属于夫妻按份共有。

以上就是对“父母买的房子可以分割吗”“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归谁”的详细解答。房子问题时夫妻离婚时争议最多的问题,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在处理离婚房子分割问题时,还是应当多寻求律师的帮助,因为他们不仅熟悉法律规定,更能够帮助您搜集很多有用的证据,毕竟打官司可是需要用证据说话的。

深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深圳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成功代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诉讼经验丰富、办案手法娴熟。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离婚房产相关咨询

离婚房产相关资讯

深圳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深圳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房产相关文书

离婚房产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离婚房产分割过房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