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老所老人死亡
北青网讯:94岁高龄的老人刘恒从托老所走失,后来在密云一垃圾场找到,但是老人已经死亡。经协商,托老所一次性补偿老人家属20万元。在转账时,托老所按照老人的孙子刘建强的要求,将款打入其银行账户。由于赔偿款被孙子刘建强全部拿走,刘建强的3个叔叔遂将其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刘建强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3个叔叔各5万元。老人上了年纪子女要工作无暇照顾确实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特别是现在中国社会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如何将老人更好的安顿是所有子女的心愿。像本案中出现的这种情况,是每个家庭都不愿意见到的,每个子女都想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子女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因为物质条件会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提高,国家和社会对老年人能够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许多父母不依靠子女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所以物质赡养会弱化。而日常生活的料理扶助也可依靠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得到解决。唯有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关心、体贴、安慰是无法从其他途径得到解决。赡养老人这一义务显得更为重要。
托老所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由于托老所不留宿,费用也不高,老人白天到托老所,晚上回家仍可享受天伦之乐,容易为老人接受,也能为社会上主流观念所接受。因为社会上确实有不少人认为如果子女尚在却将老人送入敬老院(养老院),实有小辈不孝不贤之嫌。老人在托老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既能健身又能益智,延缓衰老。
以上就是关于子女才对老人赡养义务的介绍,您看明白了吗?人生最可悲的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终将老去,多陪陪他们吧,别人照顾的再好,也不如自己一家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