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闪婚5个月后要离婚
今年3月,沈先生在回兴摆摊算八字时遇见了小欣,小欣声称自己今年41岁,曾是一名大学毕业生,现在单身未婚想要寻一段姻缘。沈先生觉得该小欣不错,便慢慢的和她开始接触了,每天都在社交软件上聊天,见面几次后还去见了女方家长。“认识三个月之后,我告诉她我准备拿我的十万元买房子,她就劝说我别买,并且她还和我商量领证结婚,但前提是要把十万元给她买车做生意。”沈先生告诉记者。
6月21日,双方正式登记结婚。当天,沈先生就将自己10万元的存款转给了小欣,“你看吧,她亲自签的收条还在这儿,转账单也在。”记者从沈先生出示的单据上看见,银行转账单上的用途一栏的确填写着“购车”两字。
据沈先生讲述,婚后才几天,小欣便开始大发脾气。
“她用啤酒瓶打我,用菜汤泼我,打了我就跑出去不回来。”沈先生说。沈先生还告诉记者,
小欣愿意和他同房。“她说同房一次一千元,每个月还要求我给她一万块零花钱。我哪里拿的出来?”沈先生称。不仅如此,小欣在婚后并未提过做生意一事,婚前说好的买车也没了下文,加上小欣常常不知去向,电话也打不通,陈先生开始紧张了,这10万块钱不会是被骗了吧?
今年7月18日,沈先生找到律师进行咨询,要求与小欣离婚,并要她退还十万购车款。11月23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由于小欣不同意离婚这一要求,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沈先生的诉讼。
记者随后找到负责此起案件的余律师(化名),他告诉记者:委托人沈先生的离婚诉讼中涉及要求10万元财产返还,但这个必须要在判决离婚的基础上才能审理。由于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和婚姻关系尚可修复,驳回了离婚诉讼,因此十万元返还这要求没办法进行后续审理。“目前,他可以选择上诉或者是6个月后再进行重新提起诉讼。”余律师说。
二、什么是骗婚
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本案中沈先生提到的骗婚一说,某律师予以了否认“女方不同意离婚,而且并未携款逃跑,这个不存在一种骗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