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玛丽莲·梦露生前孕照公开
凤凰新闻讯:据台湾媒体2月17日报道,已故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尽管逝世多年,但她的影响至今都不曾减少。不过近来一张从未公开的照片,却意外揭开梦露疑似婚外情的内幕,且照片还是她大腹便便的孕照,让不少人都相当震惊。
英国《每日邮报》刊出一张梦露在1960年7月时于纽约片场拍下的彩色照片,这是一位名为汤尼麦可斯(Tony Michaels)的人所公开,他是梦露生前好友Frieda Hull的邻居,而Frieda Hull过去曾拥有她不少珍贵照片,只是在去年时变卖了一些。
至于汤尼麦可斯就在一场拍卖会上买下这张珍贵的照片,加上他又从Frieda Hull口中得知梦露这组照片是“孕照”,因此强调梦露怀孕的可信度很高。
据悉,梦露肚中的孩子并非第三任丈夫亚瑟米勒(Arthur Miller)的,而是她合作电影《Lets Make Love》男星Yves Montand的孩子,换句话说,梦露在过世前很有可能搞婚外情;只是梦露这个小孩最终是堕胎还是流产,则不得而知。
婚姻法对婚外情有什么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基于此条款,我们可以知道,夫妻双方因婚外情离婚时,受害方可以向夫妻关系的另一方索赔。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实践中,损害赔偿是应与离婚诉讼一起提出的。
此外,该条款所提出的赔偿并不是基于受害方得到了实质的损害而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2款的规定,当配偶一方的人格权遭受对方非法侵害,并导致严重的精神后果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过错方承担包括交付相应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民事责任。也因此,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