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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 返还彩礼之诉应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318人  作者:党东斌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起诉离婚并主张返还彩礼

刘某某、张某某于2010年12月相识订婚,约定彩礼16800元,银元2枚,山羊1只(折价1300元)。2012年11月27日,经某县某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张某某陪嫁木箱一只,2013年4月1日生育一女孩,被检查患有左眼视力偏低,左耳无听力,左脸略畸形症。为此,夫妻争吵,家庭矛盾日趋剧增,刘某某并有家庭暴力行为,2014年4月15日,张某某离家出走。2015年6月,张某某起诉离婚,因依法传唤未到庭,原审按撤诉处理,现刘某某又起诉离婚并主张返还彩礼。

法院判决:返还彩礼之诉又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支持

刘某某、张某某婚姻基础较差,婚后缺乏理解,因生活琐事致夫妻感情不睦,且刘某某的家暴行为导致张某某离家出走,杳无音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应准予双方离婚。关于返还借婚姻索要的彩礼16800元,银元2枚,山羊1只(折价1300元),以上共计12100元,由于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返还彩礼之诉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故均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返还彩礼之诉应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关于彩礼的性质,从法律上讲,它类似于附有条件的赠与。不过,考虑到彩礼的习俗性、地域性和伦理性,在处理彩礼的返还问题时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对“返还彩礼之诉应符合哪些法定条件?”相关问题的解答。若需要进一步了解其他详细信息,欢迎咨询婚姻法方面的专业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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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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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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