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资讯  >  夫妻一方驾车撞人,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责任

夫妻一方驾车撞人,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506人  作者:王传虎律师  来源:法邦网

夫妻一方驾车撞人

2013年8月2日20时30分许,林某驾驶A号牌普通小型货车(登记车主为王某,其与林某系夫妻关系,该车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沿222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行至222省道191KM处时,驶入道路右侧与对行的田某驾驶的B号牌重型半挂车刮碰后,又与对行的李某驾驶的C号牌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致田某严重颅脑损伤,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第四级伤残。经交警大队认定,林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田某的损失数额超出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田某将林某的妻子王某一并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者共同赔偿田某的损失。

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责任?

本案在定性上存在以下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王某与林某应对田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如果驾驶人是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基于夫妻财产共有关系,机动车所有人要为家庭成员的肇事行为承担责任。本案中,事故车辆系林某和王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其理所当然地具有了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

第二种意见:只能判决林某自己承担对田某的赔偿责任。因为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扶助的关系以及家庭财产的共有性,如果驾驶人已成年,应视为其驾驶行为已经经过了机动车所有人的同意,所有人只应承担基于其意思转移机动车的占有、使用场合下的注意义务。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将夫妻共同债务限制在“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范围,为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作出了司法解释,扩大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但仍明确规定是否包括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债务,因此具体到本案中,林某因交通肇事产生的侵权之债,一般应由侵权行为人个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与夫妻共同利益或家庭共同生活有必然的因果关联,如肇事车辆为生产运营车辆并将所得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夫妻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等。

以上就是夫妻一方驾车撞人,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责任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家庭资讯、离婚资讯、婚姻热点、焦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