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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与男学生结婚 年龄够不够?

此文章帮助了372人  作者:朱艳茹律师  来源:法邦网

女教师与男学生结婚

12月13日,该名与一名在校高二男生,前往克里夫兰县法院登记结婚。当天一同前往的还有男孩的父亲,并在结婚证上签了字。次日当校方获悉此事后,立刻发表声明,宣布称将解雇该女教师。

依据校方的声明,该校明文规定:教职员工与学生在校发生任何性关系,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将被停职或者开除。目前有关部门与执法部门正在对此事展开联合调查,暂时没有任何人被逮捕。

早前在3月份之时,德州也出现过此类事件,一名27岁高中女教师正因为与学校17岁男生发生性行为而被校方停职,随后被警方逮捕并且被起诉,可能会得到长达20年的监禁。

年龄够不够?

虽然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除此之外,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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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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