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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结婚程序的类型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55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跨省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跨省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何跨省办理结婚登记,本文介绍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和流程。

所需资料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你们双方必须亲自到场。

二、结婚程序的类型有哪些

结婚程序亦称为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缔结婚姻所必经的方式。

从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看,结婚程序可分为仪式制、登记制和登记与仪式结合制三种主要类型。

仪式制是指以履行一定的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结婚仪式有宗教仪式、世俗仪式和法律仪式三种。宗教仪式是按宗教要求,由神职人员主持的结婚仪式。世俗仪式是指按民间习俗举行的结婚仪式,通常均有主婚人和证婚人参加。法律仪式是指依法在政府官员面前举行的仪式,实际上是一种行政仪式。

登记制是指以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为婚姻成立的唯一形式要件。在这种制度下,婚姻当事人须接受法定机关的审查,履行登记程序,而不必举行举行仪式。登记制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并且日益为许多国家所肯定的结婚制度。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是登记婚制。

登记与仪式结合制是指既须进行登记,又须举行仪式,婚姻才能成立,两个方面的程序缺一不可。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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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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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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