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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怎么界定,家庭冷暴力的特征?

此文章帮助了1061人  作者:长春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家庭暴力怎么界定

我国《婚姻法》对家暴的界定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砍击、捆绑、罚跪、拘禁、性虐待等非法暴力。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者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夫妻之间、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伤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是最大的,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的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逢妻会阴案、到暴打至妻子鼻青眼肿、体无完肤,到几拳、几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

二.家庭冷暴力的特征

1.分布特征:普遍性和集中性。家庭“冷暴力”作为一个新型的隐性暴力形式,发展速度快,覆盖面也广。大江南北,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无论是白领阶层还是蓝领阶层,都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家庭“冷暴力”现象存在。

2.多样的行为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通常由于家庭的不同情况和家庭成员的个性特征而呈现出多样行。有的表现为冷嘲热讽,在语言上进行恶意攻击,故意贬低、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不管不顾、不理不睬,“把你晾干”,不再关心对方和家庭,不再承担夫妻和家庭的义务、责任,有意避免夫妻之间的独处和接触,常常无缘无故地“失踪”。

3.法律规制存在?洞。就目前的法律来看,法律仅仅就对身体的侵犯也就是“热暴力”加以规定,对伤害家庭成员身体的行为加以惩治,但是却?有明确对“冷暴力”加以规定。不是立法者不够重视,而是这一问题确实又认定的难度。

长春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姻法上的家庭暴力构成较为严格,要达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后果或者一定的频率次数才能构成。一般来说,偶尔的打骂,或对您的轻微的殴打行为,一般不会被法官认定为已构成家庭暴力。从司法实践来看,构成家庭暴力对伤势后果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仅是轻微伤,还要结合请他情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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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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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虎律师
王传虎律师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大案要案指导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兼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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