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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5263人  作者:扬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随着房价的飙升,为了控制房价,政府出台了一个又一个的限购令,为了能够再买一套房产,很多朋友将目光投向了曲线买房:以父母名义买房。当然现实中也有其他考虑,而以父母名义买房的。这个房产在夫妻婚姻稳固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遭遇夫妻离婚,问题就来了,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该如何分割呢?尤其是在新婚姻法实施后,“只认证不认人”的情况下,那些以父母名义买房的夫妻,尤其关心这些房产的分割问题,下文就对这一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一、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到底是谁的?

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到底是谁的?按照新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这也就是说,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父母名义买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父母的,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就不能在离婚时请求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

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人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以父母名义买房时,会将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进行公证,或者双方签订了以父母买的房子的相关协议,这样一旦出现婚变,或者涉及房产分割等情况时,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到时候可以以公证或协议证明房产是自己的。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目前,在一些离婚案件中,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在离婚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往往不能成立,大都只能按照债权处理。那么,夫妻出资,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出资的另一方就对房子没有所有权了吗?要想避免上述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二、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究竟该如何分割?

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究竟该如何分割?如上所述,如果在离婚时想要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需要在以父母名义买房前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最好还要进行公证。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具备下面几种情况才可以认定夫妻双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

在上述3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房产证、委托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公证等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之前没有公证,也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房产的所有权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时候,法院是不会支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所以,以父母名义买房,说起来还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因为搞不好这房子最后到底是谁的。但是,也不是说,夫妻实际出了钱,房产证上写着父母的名字,房子就不是自己的或夫妻共同财产了,关键是在以父母名义买房的时候,是否和父母一方签订了相关产权归属的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当然,现实中,也有以父母名义买房,然后父母以过户,赠与等方式把房产所有权转移动夫妻名下,从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如果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妨去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帮助,这样在处理“问题”房产上就会进退有据,在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方面也会有相当的保障。

扬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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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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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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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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