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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离婚双方对房价有争议咋办

此文章帮助了610人  作者:无锡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个人住房银行按揭贷款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不难看出,该规定还是希望男女双方根据自身现实情况(涉及居住、装修、家庭成员等各种情形)对房屋自行协商分配,这样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只有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才进行判决分割。而且,一般在购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法院才判决房屋归属,如果没有办理,法院一般不对所有权进行判决,仅判决使用权。应当指出,对于如何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有几种算法,还存在争议。

二、离婚双方对房价有争议咋办

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无锡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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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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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巧燕律师
林巧燕律师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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