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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代位继承是什么,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97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转继承是什么?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却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关于转继承是什么可以简单举例如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亲死亡后,母亲和子女一同参与遗产的分配,但在遗产分割前,大儿子又死亡,此时,大儿子的合法继承人转受大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与其他遗产继承人一并参与遗产的分割;同时,大儿子的合法继承人还可以继承大儿子留下的遗产。

构成转继承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财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时候;

2) 死亡的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取得权利。转继承人直接参与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其一般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需要满足:

1)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此时遗嘱尚未生效,该继承人并未取得遗嘱所指定的财产继承权,因此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

2)被继承人、被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之间是晚辈直系血亲关系,且不受辈数限制。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他直系卑亲属。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的其他直系卑亲属是指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直系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

3)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子女有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死亡子女(即被代位继承人)享有合法有效的继承权的条件下发生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原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正常情况下,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先后直接行使继承权。但由于某种原因,被代位继承人可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无法行使继承权,因而才发生代位继承。发生代位继承必须被代位人有晚辈直系血亲,如果其没有晚辈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关系都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被代位继承人享有合法有效的继承权的条件下,才发生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人享有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地位,参加第一顺序继承,且取得被代位继承人的应继份额。

了解了转继承是什么和代位继承是什么之后,我们来看看他们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三、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因为继承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不光是家庭内部财产的划分,同时也牵扯到债权债务人的利益,因此,继承问题需要结合自身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具体分析,否则财产纠纷的产生会让人后悔不已。最好向律师寻求帮助,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分析、指导,以免陷于不必要的纠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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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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