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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法律后果如何?

咨询时间: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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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是我们家唯一在赚钱的人,但是当年我们俩结婚的时候,没有考虑太多,婚后买房子登记在我爱人名下。最近这两年我们感情不好,前个月她居然趁我出差,把房子给买了,而且还过了户。请问她这样做是有效的么?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有何法律后果等相关问题。

首先,应该明确这套房产的归属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这个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办理登记手续时是登记在谁的名下来判断。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有书面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或部分共有财产之外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您所说的这种情况,虽然产权过户到您爱人名下,但是该套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夫妻一方在日常生活需要时,可以处分夫妻共有财产。

但是在诸如房产处分等重要问题上,夫妻需协商一致,方能处分。

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您爱人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且是属于不动产,必须和您协商一致,否则其处分行为是无效的。

以上便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如果有疑问或者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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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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