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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将婚前房产赠与对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有何后果?

咨询时间: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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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请教您。我妻子有两套房子。一套闲置,一个套和我在住。这两间房子都是她婚前家里买给她个人的,前阵子我们协议,她答应将那套闲置的送给我,但至今还未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有关系吗?这套房子现在是不是属于我的了呀?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婚内一方将婚前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有何后果等相关问题。

首先,虽然夫妻财产约定或财产分割协议适应《合同法》规定,其中涉及房产所有权赠与及变更等条款也应适应《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故此,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手续的,即你所说的过户手续的,该房产依然未发生物权变动,依然属于原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现在您至今未过户,这套房子就不是属于您的。

其次,如果您想得到这套房产,该怎么办呢?你们的赠与协议是有效的,但因未办理物权登记,所以无法变更房产所有权。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和您爱人协议,催促她尽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她不答应或有意拖延,那么您也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在提起诉讼时要注意的是,因为您是受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您有权请求法院判令您爱人根据赠与协议将房产进行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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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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