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由于工作需要我们两地分居了5年。现在要离婚,但是离婚前他说他欠了很多钱,我必须帮他一起还。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还吗?我们一直是分居的状态啊,凭什么要我还。请您帮帮我,因为欠了很多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夫个人债务的认定,什么是个人债务的疑问。
首先,为了解决债务您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您需要了解什么是个人债务,确定您丈夫的欠款是不是夫妻个人债务。
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的,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
首先,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一方所借的钱财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的消费。
根据您的描述,很难判断您丈夫的欠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消费。
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有无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等等,证明该欠款用于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