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结婚一年多,然后因为打架故意伤害被判刑四年半,他想和妻子离婚,妻子也同意了,双方没有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双方都同意了还要法院宣判吗?男方在外地服刑,如果诉讼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在监狱所在地提起诉讼。
您好!很高心为您回答服刑人员如何离婚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离婚只有两种形式: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
而你朋友因为在服刑,无法和妻子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能由你朋友的妻子去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后由法院下达离婚判决或者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由法院下达离婚调解书。
其次,对于在哪里起诉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对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原告住所地一般为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原告住所地。
” 像你这个朋友的离婚案件,明确肯定可以起诉的法院应该是原告住所地的区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原告在她居住的地方的区级人民法院起诉是完全正确的。
但你要注意一点,因为被告是罪犯,正在服刑阶段,你朋友的妻子在自己的住所地的区级法院立案后,应该由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带你朋友的妻子去你朋友服刑的监狱开庭。
最后,我代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如果您在起诉过程中遇到什么麻烦或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我会竭力帮助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