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女方,我想去看我儿子,我能去吗?我该怎么去啊?
您好,依照法律规定,你是有权去探望您的孩子的。
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就是说,离婚后您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探望权的实现您可以跟您前夫(前妻)商量,可以经法院判决。
在行使探望权时,时间和地点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望到子女成年。
子女成年后,自己可以决定探望的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