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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行使孩子的监护权,怎么行使?

咨询时间: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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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儿子10岁,丈夫网上有外遇,我要求离婚,我经济略强于丈夫,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否获得儿子的监护权?离婚后如何行使孩子的监护权?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行使孩子监护权的法律问题。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父母以外的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对于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通常情况下,父母离婚后,均会分开生活或者重组家庭,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一般随父或随母生活,这势必会造成子女缺乏父或母的监护,怎么才能使与子女分开生活的父或母一方依法尽其监护职责呢?实践中一般与子女分开生活的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其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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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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