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王某原本情投意合,从大四开始就在校外租房住在一起。同居数年后,在彼此都无异议的前提下,生育了一个儿子。因为一切都与正常的家庭生活没什么两样,所以一直没想到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就在儿子三周岁生日的前几天,王某突然提出要分手。我知道感情这东西没办法勉强,慎重考虑后就同意了他的要求。但孩子由谁抚养最好?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解除同居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首先,你与男友未进行结婚登记,你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同居”而非合法夫妻,那么你们的分手也就只是解除同居关系而非离婚。
因同居期间你们有了孩子,要解除这个同居关。
法院不受理你们解除同居关系的事,但法院会受理对同居引起的有关子女抚养问题的争议。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很明确:“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另外,对于解除同居后孩子由谁抚养,人民法院一般会考虑孩子随谁生活更有利于今后成长判给谁,抚养费一般占对方工资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