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女方结婚时并无多少感情基础,只是因为大多数同龄人结婚自己也盲目选择结婚。婚后发现两人性情差异非常大,并无共同语言主。三天小吵,五天大吵,身心疲惫。多年一直未申请离婚,因为孩子年龄小,怕影响孩子学业。今年孩子已高考,非常想摆脱这段错误的婚姻。由于感情破裂,多年已没有夫妻生活。这种情形,法院能判定感情破裂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帮助您解决离婚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这么一条: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因此,只要您有相关证据证明,则判定感情破裂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