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鉴定交通事故伤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交通事故伤残二级的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
4、双眼盲目5级;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
5、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20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容貌损毁,咀嚼和语言功能严重障碍;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7、全面部瘢痕形成,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成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Ⅲ级;或心功不全,心功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阴道闭锁完全丧失功能。
(八)肢体损伤致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或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九)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80%以上。
以上就是“如何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和“交通事故伤残二级的鉴定标准”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为了保证鉴定的结果真实性、可靠性,建议聘请律师,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