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种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处理
(一)未涉及人身伤害。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多数可以白行处理。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以白行处理的主要是轻微事故,多数个涉及人身伤害及重大财产损失。对于财产损失数额达到何种程度可归入重大损失的范围,各省市均有具体的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各省向均出台了相应的类似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法。只是各自的名称略有不同,各位读者可以具体查阅一下各省市的“快速处理办法”的相义规定。比如北京市2007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二)涉及轻微人身伤害的案件。在交臀部门的主持下也可以自行处理;事故中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案件。比如,仅造成当事人碰、擦伤,而对骨头或关节等重要部位没有损伤的案件,当事人在事实、成因及责仟划分无争议的情况下,也可以白行协商处理。
在上述类型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造成人身伤害所产生的损失主要为医疗贸及住院期间的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费用,数额相对不大,双方之间通过核对即可以确定损失数额。保险公司对此类型事故的医疗费等费用是否属于报销范围也均亩明确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可以在交警丰持下进行调解,或白行协商后到交警部门签订协议书,由肇事者先向受害者赔偿,然后向相应的保险公司索赔。
二、自行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立即停车,笛示其他车辆绕行。各方当事人主动出示驾驶证或其他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比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平气和地查看自己的损失,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共同确认事故发生的情况。对事故事实及成因尤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各方签字后各持一份,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如果没有上述格式的协议书,则应共同拟订一份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的号码、住址(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上的地址与常住地的地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或电子邮件)、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字后立即撤离现场。
(三)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巾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者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四)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赔偿协议”部分.之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没有协议书的,则将协商好的赔偿数额与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写入双方确认的基本情况的协议书中,签字后即按协议履行。
(五)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或其他的记载事故基本情况与上述基本内容的书面记录.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按照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