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责任由谁负责
(一)、肇事车辆逃逸,未被查获,责任无法认定。这种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可以应受害人的请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已经查明的事实,如果受害人有责任的,可载明受害人的责任情况,作为受害人寻求救济途径的根据。
(二)、肇事车辆逃逸后被查获,由于某种原因,交通事故原因无法查明的。肇事者逃逸后,受害人往往因受伤无法自救,时间稍长后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现场被破坏,导致交通事故原因无法查明,丧失了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事实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在发生有人受伤或致死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有救助伤者并保护现场的义务,当事人未尽义务而逃离的应当受到处罚;而且肇事者逃离现场的原因绝大多数是认为自己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所以推断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是有道理的。
(三)、肇事车辆逃逸后被查获,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可减轻逃逸者的责任。即一旦逃逸,逃逸者就应承担责任,交通事故原因无法查清,则承担全部责任;能够查清,且受害人有过错,无论逃逸者本身有否过错,都只能减轻逃逸者的责任,而无法完全替代逃逸者的责任。
逃逸者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