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诉讼可要求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保险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如何收取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用分别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