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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致死的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470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逃逸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以后,没有给予被害人以积极救助,反而逃跑 ,弃被害人于不顾的行为。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弃被害人于不顾的目是逃避法律责任与法律追究。逃逸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方式。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本应尽一切努力救助被害人,而且行为人也能够履行这种救助义务,但行为人却违背了该义务,因此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行为人是以不作为的行为方式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逃逸致人死亡是行为人肇事以后,不履行救助义务而逃逸,弃被害人于不顾,致使被害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据此概念,显然将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当时就被撞死,或者被撞得奄奄一息,即使及时送往医院,也没有得到救治的情形排除在外。

因为如果被害人当即死亡,或者被撞得奄奄一息,即使予以救治也无法挽救其生命而造成死亡的情形中,其死亡显然是交通肇事主行为的后果,而不是事后行为人逃逸所造成的被害人因未能得以及时救治而死亡的结果。

换句话说,也就是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该种场合下,排除逃逸致人死亡的概念的存在。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罚

我国79刑法对于交通肇事罪规定如下:“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非交通运输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97刑法规定如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刑法与旧刑法相比,对于交通肇事罪,增加了如下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刑法提高了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罪提供了法律根据。

但是,刑法的规定却过于笼统,不便于司法实践中的操作,也导致了刑法理论界对其理解上的分歧。

尤其是关于行为人逃逸后,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什么样的心理态度。本文拟从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逃逸人的主观罪过以及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以求促进对交通肇事罪的进一步研究。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很多人交通肇事后害怕承担责任,也许就会趁着四下无人逃之夭夭。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此在事情发生后积极挽救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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