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的爱人在开车的时候,发生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上写的是主要责任,但是不是完全责任,现在是把人撞死了,请问,死亡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应该赔偿多少呢?
您好,下面由我来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交通肇事赔偿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
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
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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