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2月28日出的交通事故,现在情况是这样的,面瘫及耳聋.主要表现;抬头纹没有;眼睛闭不上;面部几乎不能动;听力只有以前的30%。而且耳鸣严重。请问这种情况能评上残吗?还有就是陪付上有没什么依据呀?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面的问题。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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