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
首先,需要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补偿金的数额,不仅需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同时还应结合所在省市的相关意见制定,标准不能过低,否则也有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其次,约定有利的支付方式,是员工按月前往公司领取还是直接支付至员工的薪资卡内等等。
再次,协议的解除,在协议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但是对于劳动者的解除则设置了条件,用人单位如果需要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及时将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
最后,明确规定双方违约后该承担的责任,并按协议执行。
目前很多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都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这无可厚非,但也应当注意保护职工的权益。由于竞业限制限定了劳动者的择业权,劳动者一定要知道“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如果劳动者属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范围,可以了解一下“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咨询一下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以免被用人单位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