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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必须订立吗?

此文章帮助了1404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从2008年9月18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必须订立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凭口头约定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很可能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真实情况,使得从法律上难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其实,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来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事情,它可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成为双方遵照执行的准则和解决争议的依据。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和劳动力过剩等状况的存在,一些地方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在招募劳动者时,强迫他们签订一些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为了得到工作,往往只好被迫接受。其实,劳动法有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律不予保护,但劳动者权益因此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主要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如保密义务、试用期等。有些由双方约定的内容,法律也作了硬性规定,如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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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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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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