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去年年底到公司上班,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现在还没满一年,公司就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而我又该如何领取赔偿金呢?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吧,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主要就是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问一下,单位有没有给你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呢?如果没有办理,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办相关社会保险。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为您解答的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我会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