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工作的这个单位已经干了将近一个月了,但是单位一直没和我提签劳动合同的事儿。我想问一下律师,如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呢?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证明我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胸卡、门禁卡、工作证、考勤卡等;
3、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5、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6、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