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下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我同时与两家公司合作,在两边上班,这样的情形符合双重劳动关系吗?还有就是像我这种双重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吗?我对这些是一点都不了解,麻烦您详细为我介绍一下,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问题。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
如下岗或停薪留职到另一单位工作、或同时从事几份兼职工作等。
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动,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而对于双重劳动关系来说,如果第二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作为劳动关系来处理,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而不能要求其他依照劳动法所能享有的权益。
通常来说,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一、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
二、依据《劳动法》第99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推导出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