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我现在的公司干了接近4年了,到现在终于等到升职的机会了。但是我的合同还有半年才到期,想请问下现在我是应该找公司变更合同还是怎么的?请问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希望您帮我详细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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