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不想再之前那个公司干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可以直接走人吗?如果直接走人合同就不再履行了,算终止劳动合同吗?什么是终止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麻烦您详细为我介绍下吧。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关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二、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三、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四、当事人死亡。
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
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五、劳动者退休。
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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