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问题,拔打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  民贷案例  >  借东墙补西墙,借款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借东墙补西墙,借款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此文章帮助了518人  作者:北京民间借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

被告人秦某与被害人张某系高中同学,秦某编造各种事由骗她的钱,后迫于无奈出具了一张借条。以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等方式骗取被害人张某现金共计25万元。1、2013年5月份,被告人虚构可以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1.5万元。2、2013年7月份,被告人虚构可以帮助赵某某(被害人内侄)在湘潭市烟草局安排工作的事实,通过被害人骗取赵某某母亲张某人民币4万元。3、2013年9月份,被告人虚构可以帮助办理火车票售票点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人民币9.5万元。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可确认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财物所有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被告人也采取了部分归还的行为,但那是为了拖延问题败露的时间,不可能改变诈骗的本质。虽然被告人一再表示是借钱而非骗钱,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但其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取得款项并将款项用于偿还借款本息,致使无法归还,且实际造成被害人巨额损失,已经否定了其辩解,也在客观上和法律上确定了其“非法占有”的存在。故被告人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亦不予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依法应当责令退赔。被告人在案发前偿还部分资金,量刑时酌情从轻。

律师说法

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温馨提示:

专业律师提示您,证据是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最有力保障,它形成与协商、签约、付款、 收息、跟进沟通、催款、争议谈判、诉讼等全流程,有利的证据必将让债权人实现权利事半功倍。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民间借贷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将不会支持你的请求。另外,诉前财产保全是一种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因此,诉前财产保全需慎用。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主任、商事仲裁部主任、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主任
资深律师,曾任职检察院、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民贷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民间借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服务。

民贷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提供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经典案例,民间借贷类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民间借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民间借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民间借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民间借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