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被调查
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被调查,廖少华是十八大后反腐风暴中落马的又一位副省(部)级以上干部,也是今年贵州省被查的第一个常委官员。贪污腐败在我国有着根深蒂固的历史,想要彻底铲除腐败之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只要中央肯下狠功夫,腐败分子必将越来越少。
10月28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公告称,53岁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10月24日,廖少华参加贵州省第三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后,于27日下午主持召开遵义市委常委会。知情人士称,廖少华于28日被纪检部门带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廖少华作为中共党员,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这里的违纪不免跟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相联系,这些行为的存在不得不让人们好好想想党风的廉政建设责任制该如何实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