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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女子当街被泼硫酸
10月11日,一名白衣女子遭到一名中年妇女泼硫酸,白衣女子遭对方多次泼洒硫酸后,脸上和身上都沾满了液体,随后很快倒在了地上。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这究竟又隐藏了什么秘密。
11日,女子遭人泼硫酸后,三名路人无辜受到牵连。120急救人员将4名伤者送往了医院救治,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西关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4名伤者被送往了西京医院烧伤科。3名路人经过处理无大碍,先后离开。但被泼硫酸的女子全身多处烧伤,病情危重,还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
这名女子姓张,今年25岁。医生介绍说,其烧伤位置为颜面部、颈部和两个手等。受伤面积约为30%,属于重度烧伤。
万某因怀疑张某和自己的老公关系暧昧,于是就伺机报复。万某对泼张某硫酸一事供认不讳,她说,这么做,是因为内心对张某有愤怒。事发后,她直接去了辖区派出所投案。
因情感纠纷伺机伤害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白衣女子才二十出头,却因该名中年女子怀疑与其丈夫有暧昧关系而遭受牵连,实在可惜。中年女子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就如此草率行事,即便真是丈夫出轨了,又何必拿别人的错来惩罚自己,害自己面临牢狱之灾。(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