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币系列传销案
新华社讯,8月28日电明面上“讲师”将项目吹嘘成国家战略,背地里创始人直言“真敢吹,恶心”;对外宣称是9岁上大学的“神童”“国家秘密培养的奇才”,实际仅初中文化,自称“大忽悠”;曾不可一世,自封“未来世界首富”,落网后“回归自我”逢人就鞠躬。
近期,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多地公安机关对“五行币”系列涉嫌传销案依法进行查处,抓获宋密秋(化名张健)等一大批犯罪嫌疑人。通过办案民警、受害者、组织头目、骨干讲述,这一打着“爱国”幌子不断升级的圈钱骗局,及其创始人宋密秋的两面人生逐渐清晰。
五千元“五进五出”变四百万?
“亏了大钱!亲戚朋友对我有很大意见,老公也走了。”谈及今年1月买入的那4枚“五行币”及随后卖力向亲戚朋友推介这一项目的行为,湖南省郴州市的杨红(化名)落下羞愧、悔恨的泪水。
最初,让杨红动心的是上线向她推介“五行币”时描绘的美好前景:这是国家支持的项目,投入5000元可获得一枚纯金的“五行币”及5万电子货币。这些电子货币在一年时间内,经过“五进五出”操作,最高可变为400多万电子货币,将来可以提现或在网上商城购物。此外,“拉人头”还有额外奖励。
希望“多买一点挣得更多”,杨红瞒着丈夫拿出家中所有积蓄买了4枚“五行币”,并成功推荐10多名亲戚朋友加入。然而,从她加入第一天起,身边的质疑声就没断过——这是不是传销骗局?网上购物为何迟迟无法实现?
直到3月,杨红才意识到这就是个骗局。从那时起,几乎天天有亲戚朋友到她家吵闹,要求退钱,“后来看到闹得我离婚了,大家也就算了”。
律师说法:92亿余元涉案金额有你的吗?
根据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2.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1)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2)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3)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4)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5)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