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非法使用他人字母标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2年2月,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济南赛信公司成立于1995,A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享受字母名称。济南A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1996核准注册第八十五万四千四百零八号“信及图”商标法律允许济南赛信公司商标。成立于济南,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机械17年。经过多年的努力,济南A公司的名称和商标的宣传信,赢得了许多荣誉,取得了多项专利和科技成果奖,排名最好的市场之一,在膨化食品设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济南市A公司是济南最著名的生产膨化食品设备的企业之一,其信、商标享有很高的商业信誉和商业价值。山东A公司,济南市信信贸易公司,也经营食品机械,但信字号为字号,在产品、广告、网络非法使用字母标识。山东赛信公司、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的侵权A公司的行为,从诚实信用原则的严重背离,造成了高度与济南赛信公司的混乱,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山东A公司通过侵权行为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严重侵害了济南电信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山东赛信公司,赛信商贸有限公司济南赛信公司名称侵犯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其停止使用请求信作为公司名称。
法院判决:构成侵权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企业名称,特别是大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个人权利,是企业识别自身和不同于其他市场的商业标志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财产权利。竞争的信首次注册的高科技公司在1994。济南竞争公司1995的高科技公司成立。它的使用信品牌的法律效力。《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企业名称中的品牌名称应该是具有一定市场声誉和公众知晓的品牌名称。济南赛信公司作为较早生产膨化食品机械企业,通过其业务,近20年的产品、效益、科学研究等领域获得多项国家、省、市荣誉,和大量的广告投资,膨化食品机械已经蔓延到国外市场。在长期和广泛的宣传,已经成为一个知名企业在扩大食品机械行业在中国,公司建立了信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为公众所广泛知晓。济南赛信公司不仅字母名称的法律证据的使用,其投资者高信2006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退出市场的正常运营,因此,具体联系的知名度的建立,声誉和影响力,喜欢字母的名称,只有济南赛信公司。字母名称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律师说法:关于本案法律分析
根据在先权利保护原则,济南竞争信公司在使用竞争品牌前享有的合法权益。两名被告在济南注册和经营,生产和出口与济南的信公司相同的膨化食品机械。同一地区的经营,同一产品的经营,市场资源使被告与两个济南旅游公司形成了直接的竞争关系,导致了相关的公开市场的严重混乱。公众可能认为两被告的商品起源于济南股票公司,或者说济南证券交易所的商品与该公司之间有特定的联系。山东赛信公司的宣传,即使在济南A公司“国家重点新产品”荣誉的幌子;山东赛信公司食品机械网络宣传,标着济南赛信公司;在管理公司和济南信贸易公司外汇管理,有时两学科无法区分。这些事实进一步证明,两被告的行为使用误导性的字母名称,弱化了字母的名称和字母济南公司之间的特定关系,济南赛信公司造成相关公众的吸引力降低,使济南赛信损害公司利益的。无论是企业宣传册山东赛信公司的网上宣传材料或济南赛信公司公证,没有两被告在企业名称的使用,突出字母名称商标侵权案的使用。山东赛信公司宣传其产品在网络上,虽然拼音和双钻石黑块图形组合商标,但商业标记只在申请阶段,并未取得商标注册,所以标志的使用不属于商标法禁止的范围。而且,竞争文字不是驰名商标,竞争文字拼音的翻译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由于济南竞争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两被告侵犯了商标权,因此不支持对济南被告公司两名被告商标侵权的上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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