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北京的朋友帮我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可以没有多久,朋友就电话通知我说,商标注册申请不成功,被驳回了,原因我还不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该怎么办呢?如何处理呢?希望您尽快给我答复,这件事情有些棘手。
您好,很高兴帮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不成功,你可以看看驳回通知书说明的原因。
根据规定,驳回会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商标局签发商标注册申请核驳通知书,简单讲明驳回的理由,连同原申请书件一同寄送申请人。
那么,商标申请被驳回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讲,申请人收到核驳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
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
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
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
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
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申请的20%左右。
所以当事人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如何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我,或者来找我进行当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