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女儿夭折后夫妻心病难医
因女儿夭折心病难医,夫妻二人竟将他人的女儿拐骗。近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黑正花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马成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31岁的黑正花与丈夫马成海育有一子两女,但两个女儿均不幸夭折。今年5月,黑正花认识了租住在同一院落的苏某。梦想能有女儿的黑正花经常把苏某不满13周岁的继女马某叫到家中吃饭聊天。5 月16日,见马某洗菜时被苏某打骂,黑正花便借机对马某展开“糖衣”攻势,称会像照顾自己孩子一样让其吃好穿暖有学上。在黑正花的哄骗下,马某听信了其承诺。当晚,黑正花便与丈夫合谋将马某拐骗至亲戚家中。
苏某报案。5月23日,黑正花夫妻迫于心理压力,向公安机关自首,马某被解救。
拐骗儿童罪的认定处罚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人。
拐骗儿童罪具有如下特征:
1.犯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侵犯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即指使用欺骗,引诱等方法将儿童弄走,使之脱离家庭和监护人.
3.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收养,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唤,奴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骗儿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从实践看,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已的子女。
拐骗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比如,给儿童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拐走。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黑正花与丈夫马成海看马某洗菜时被父母打骂,黑正花便借机对马某展开“糖衣”攻势,称会像照顾自己孩子一样让其吃好穿暖有学上。在黑正花的哄骗下,马某听信了其承诺。当晚,黑正花便与丈夫合谋将马某拐骗至亲戚家中。黑正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拐骗儿童罪,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